預售屋合約爭議:保密條款與違約金合理性評估

預售屋合約建商誤植贈送十萬家電,建商承認誤植,雙方最後談到我願意退讓拿價值4萬家電即可,協議內容建商要求保密條款: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之保密義務,惡意主動向其他住戶洩漏原合約家電條款爭議之協商賠償內容,導致甲方受其他住戶索取家電時,乙方需支付甲方新台幣肆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甲方並得要求返還本協議第二條所述之給付。 若有其他住戶向甲方主張相同或類似之家電給付請求時,甲方應負舉證責任,證明該住戶係因乙方直接且主動洩漏本協議書內容而知悉。若甲方無法提出明確之對話紀錄、截圖或其他具體證據證明係由乙方違約所致,甲方不得依前項規定向乙方請求賠償或追回給付。 ------------ 我認為若其他住戶沒有誤植,依照合約他們不需要擔心被討家電,跟我們有無透漏無關連。我認同建商想減少壞名聲傳出去,但我從10萬退到到4萬,反倒多了一個40萬違約金的風險,對我反而不公平,請問這40萬違約金合理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與建商簽訂預售屋合約,因建商誤植贈送十萬元家電,經協商後,您同意退讓至僅收取價值四萬元之家電。建商於此協議中要求簽訂保密條款,約定若您惡意主動向其他住戶洩漏此協商內容,導致建商受其他住戶索取家電時,您需支付建商新台幣肆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並返還本協議所收取之家電。您對於此筆高額違約金之合理性及公平性存有疑慮。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民事契約自由原則、違約金之約定及其酌減問題。

  1. 契約自由原則與協議效力: 您與建商就家電贈送爭議達成協議,並約定保密條款及違約金,此為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所為之合意,原則上應屬有效。然而,契約內容仍須符合法律規定,特別是關於違約金之約定。

  2. 違約金之性質與酌減: 依據我國民法第250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此處約定之肆拾萬元違約金,應屬此條文所稱之違約金。其目的通常在於填補損害或作為懲罰。

    然而,民法第252條亦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此即法院對於違約金酌減權之規定。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法院通常會考量以下因素:

    • 債務不履行所生損害之程度:建商所稱之損害,主要為其他住戶可能因知悉此協議內容而向建商主張相同或類似之家電給付請求,以及因此產生之處理成本與商譽損失。但如您所言,若其他住戶合約並無誤植,其本無權利向建商主張家電,建商實際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應屬有限,更多是處理糾紛的成本與商譽影響。
    • 雙方當事人之經濟狀況:雖然條文未明示,但實務上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之差異。
    • 訂約時之預期損害:建商在訂約時預期若您洩漏資訊可能造成的損失。
    • 債務人(您)所受利益與所負責任之衡平性:您原可主張十萬元家電,現退讓至四萬元,卻需承擔高達四十萬元(加上返還四萬元家電則為四十四萬元)的違約金風險,此比例是否顯失衡平,將是法院判斷的重點。

    就本案而言,您原可主張十萬元家電,卻僅取得四萬元家電,並需承擔高達四十萬元之違約金風險,此違約金金額已遠超過原爭議標的金額(十萬元)及您所獲利益(四萬元)甚多。若建商實際損害並未達到此數額,或其所稱之損害(其他住戶索取家電)在法律上並無正當基礎,則此筆違約金應有被法院認定為「過高」而酌減之空間。

  3. 舉證責任條款: 協議中約定「若甲方無法提出明確之對話紀錄、截圖或其他具體證據證明係由乙方違約所致,甲方不得依前項規定向乙方請求賠償或追回給付。」此條款對您而言相對有利,將舉證責任課予建商,要求建商證明是您「直接且主動洩漏」才可請求違約金。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您被無端指控的風險。然而,舉證責任的分配不影響違約金本身是否過高的判斷。

二、刑事責任

本案主要為民事契約糾紛,應不涉及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主要適用民法關於契約及違約金之規定,尚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之適用。

參、處理建議

  1. 重新協商違約金金額: 考量到您在本次協商中已退讓六萬元(從十萬元降至四萬元),而建商所要求之四十萬元違約金,相對於原爭議金額及您所獲利益而言,顯然過高。建議您可向建商提出重新協商,爭取將違約金金額降低至一個更為合理且符合比例原則的範圍,例如與您所獲家電價值相當,或與建商可能實際受損害之金額(例如處理其他住戶詢問的行政成本)相符的金額。

  2. 釐清保密義務範圍: 雖然協議中已載明建商需舉證您「直接且主動洩漏」,但仍建議您在日常生活中謹慎言行,避免在公開場合或與其他住戶談論此協議內容,以降低未來產生爭議的風險。

  3. 評估風險與權衡: 若建商堅持不願調降違約金,您需評估簽署此協議的風險。雖然未來若發生爭議,法院有權酌減過高的違約金,但這仍意味著您可能需要透過訴訟程序來解決,將耗費時間與金錢。您可以權衡是接受目前條件,還是繼續與建商協商,甚至考慮不接受此協議,回歸原合約主張十萬元家電,但這也可能導致雙方進入更漫長的法律程序。

肆、結論

關於您與建商就預售屋家電爭議所簽訂之保密條款及違約金約定,該肆拾萬元之違約金金額,相較於原爭議標的及您所獲利益,應屬過高,未來若發生爭議,法院有酌減之空間。建議您可嘗試與建商重新協商,爭取將違約金金額調整至合理範圍,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