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我要分期買手機 然後帶我去把手機續約1399 但是我不知道他用購機方案 手機也沒拿到 說要送東遠 然後後來跟我說 送21世紀 然後照會完跟我說應該是過了沒什麼問題 讓我回家明天貸款播下來再跟我說他要送錢下來 在這期間6/5、6、8日有跟我要說要補間 要我的機車汽車行照 6/9帶我去監理站繞來繞去然後跟我說要先清掉信用卡1萬3千300元 然後我問有沒有辦法 我說沒辦法怎麼辦 他說看家人能不能幫忙 後來我借1萬3千元 身上300 在監理站的ok超商ATM前面全部給他 他說會幫我用窗口繳費收據會給我 然後帶我回他的店 昕煒通訊 在一樓沙發簽本票跟合約 跟我說就是不能跟第三方借錢或詢問不然就是違反合約會罰錢跟清本票這樣,跟我說我貸款都要簽本票 回家我問他為什麼時候收到收據他一直都是跟我說晚點 6/10、11號我也陸續跟他確認金錢他也沒有證面回答我,只跟我說會處理 6/12我跟他說要終止,他說要賠償金給他們,第一次跟我說五萬 第二次說跟公司商量說4萬 然後信用卡的錢我問他說不會還給我他說,直接從合約扣我還要給他2萬7
您原欲分期購買手機,並在業者(昕煒通訊)引導下續約1399方案,但您表示對「購機方案」內容不清楚,且至今未收到手機。業者先後告知手機將送至「東遠」及「21世紀」,並在貸款照會後告知應已通過。隨後,業者多次向您索取機車、汽車行照,並於6月9日帶您前往監理站,要求您支付新台幣13,300元以清償信用卡債務,您將該筆款項交付給業者,業者承諾會代為繳費並提供收據,但至今未給付。同日,您在業者店內簽署了本票及合約,業者並警告您不得向第三方借錢或詢問,否則將違反合約並需支付罰金及清償本票。您後續多次詢問款項及收據事宜,業者均未正面回應。當您於6月12日表示欲終止合約時,業者先後要求5萬元、4萬元之賠償金,並表示您支付的13,300元將不予歸還,而是從合約中扣除,您仍需再支付27,000元。
本案情節複雜,可能涉及民事、刑事等多重法律責任,以下將逐一分析:
契約效力爭議:
不當得利:
消費者保護法:
本票效力:
考量本案情節複雜且可能涉及詐欺,建議您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本案關於您與昕煒通訊之間的購機與貸款糾紛,應屬涉及民事契約效力爭議、不當得利、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權益,並可能構成刑事詐欺取財罪嫌。建議您立即蒐集證據、暫停支付、向消保機關申訴並向警方報案,同時務必諮詢專業律師,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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