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書 立書人(甲方)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立書人(乙方)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緣甲、乙雙方於民國115年7月2日於台東市豐榮路69巷9号,因養貓的方式、意見不合而發生爭吵、吵拉扯衝突!事後乙方將不完整監視器之畫面公開在網路社群媒體、進成甲方在網路上受公審! 經雙方溝通與協商後達成以下! 1.乙方同意甲方對於事發當下造成雙方之身、心傷害,誠擊的道歉!原諒雙方! 2.乙方同意撒除貼文,並不再繼續發佈有關雙方有相關之貼文。 3. 本案糾紛至此已完全圓滿解決,雙方互不追突其他民事賠償責任,亦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4.本切結書一式两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書人(甲示)簽名/蓋章: 立書人(乙方)簽名/蓋章: 中華尼國 年 月 日 請問律師我是甲方,如若乙方也有切決書,針對此案件可以簽兩分嗎?
本案甲方(提問人)與乙方於民國115年7月2日因養貓方式及意見不合,於台東市豐榮路69巷9號發生爭吵及拉扯衝突。事後,乙方將不完整之監視器畫面公開於網路社群媒體,導致甲方在網路上遭受公審。經雙方協商後,擬定一份切結書,內容包括乙方誠摯道歉、雙方互諒、乙方撤除貼文並不再發佈相關內容,以及雙方互不追究民事賠償責任並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甲方詢問,若乙方亦持有切結書,是否可以簽署兩份。
依據您所提供的資訊,本案主要涉及雙方間之民事糾紛與潛在刑事責任,應不直接涉及行政責任。
依據您所提供的資訊,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詢問切結書簽署份數的問題,簽署兩份並由甲、乙方各執一份是完全合法且妥適的做法。然而,此份切結書內容涉及拋棄您就本次糾紛的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一旦簽署,原則上將具有法律拘束力,您將無法再就此事件向乙方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建議您在簽署前務必仔細審閱所有條款,確保您完全理解並接受其法律效果,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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