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偷拍評論不實指控之法律諮詢

您好 我本身在賣場做銷售 近日被消費者 偷拍po在估狗評論 附上本人照片 寫下我認為不實指控 我已經去警局報案提告妨礙名譽 若後續開庭 我會在偵查庭提出 附帶民事求償 因為他未經允許偷拍 使用了我的照片 在估狗公開言論 那這樣我是否必須在第一次開偵查庭的同時就要準備狀紙? 這份狀紙需委託律師填寫訴求? 目前寫一份狀紙行情價格落在哪邊?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在賣場工作時,有消費者未經您的允許,偷拍您的照片並將其發布在Google評論上,同時撰寫了您認為不實的指控。您已就此向警方報案並提告妨害名譽。您詢問在後續偵查庭中是否需準備附帶民事求償狀紙,以及是否需委託律師撰寫,並詢問相關費用行情。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肖像權及名譽權侵害: 消費者未經您的允許,擅自拍攝您的照片並公開於Google評論,此行為應屬侵害您的肖像權。此外,若消費者在評論中撰寫不實指控,導致您的名譽受損,則可能同時構成侵害您的名譽權。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95條(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規定,若肖像權或名譽權受侵害,您可能得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及移除照片等損害賠償。
  2. 附帶民事訴訟時機: 關於您提及在偵查庭提出附帶民事求償,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及第488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在刑事庭審理程序中提出。因此,在檢察官偵查階段的「偵查庭」,尚無法直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您目前應專注於刑事偵查程序,提供相關證據以利檢察官偵辦。

二、刑事責任

  1. 誹謗罪: 消費者在Google評論上撰寫不實指控,並附上您的照片,若其內容足以毀損您的名譽,且有散布於眾之意圖,則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由於評論已公開於Google,應屬「散布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加重誹謗罪,法定刑度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2. 妨害秘密罪: 至於消費者在賣場偷拍您的行為,若您在賣場工作時的活動或身體部位並非「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則較難直接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然而,未經同意拍攝並公開照片,仍應屬侵害您的肖像權,此部分主要涉及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本案情境通常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若照片被視為個人資料,且未經同意蒐集、處理、利用,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然而,一般民眾間的行為較少直接適用個資法,本案主要還是回歸民、刑法處理。

參、處理建議

  1. 關於偵查庭程序: 您目前已向警方報案,後續檢察官將會傳喚您至偵查庭說明案情。在偵查庭中,您應向檢察官清楚說明事發經過、提供所有相關證據(例如Google評論截圖、照片、賣場工作證明等),並強調不實指控對您名譽造成的損害,以及未經同意使用照片的事實,以利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對方。
  2. 關於民事求償時機: 如前所述,附帶民事訴訟應在檢察官起訴後,於刑事庭審理時提出。若檢察官最終決定起訴對方,您屆時便可在刑事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及其他損害賠償。若檢察官最終不起訴,您仍可另行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3. 關於狀紙撰寫與律師協助: 雖然法律並未強制要求民事訴訟狀紙必須委託律師撰寫,但考量到法律程序的專業性與複雜性,以及求償金額的評估、證據的整理與法律論述的建構,強烈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協助撰寫訴狀,並代理您進行訴訟。律師能更精確地主張您的權利,提高勝訴的機會。
  4. 關於律師費用: 律師撰寫訴狀的費用會因案件複雜度、律師經驗、地區及事務所收費標準而有所差異。一般而言,撰寫一份民事起訴狀或附帶民事訴訟狀的費用,可能落在數萬元不等。建議您可向數家律師事務所諮詢,了解其收費方式及服務內容。

肆、結論

關於消費者偷拍並在Google評論上發布不實指控一事,應屬涉及侵害您的肖像權、名譽權(民事責任)及可能構成誹謗罪(刑事責任)。您目前在偵查庭階段,尚無法提出附帶民事求償,應專注於刑事偵查。建議您在刑事案件起訴後,再考慮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強烈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處理,以確保您的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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