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於網路平台購買商品,收到商品後發現與廣告宣稱內容有重大差異,商品品質與廣告描述存在明顯落差,向賣家要求退貨遭拒。
依民法第354條第1項規定,出賣人應擔保其物「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本案商品與廣告不符,應構成瑕疵擔保責任。
依民法第388條規定,「按照貨樣約定買賣者,視為出賣人擔保其交付之標的物與貨樣有同一之品質」。本案網路廣告可視為貨樣,賣家應擔保交付商品與廣告描述具有相同品質。
商品與廣告內容有重大差異,可能影響買受人之意思表示,買受人應有權主張契約解除或請求減少價金。
關於網購商品與廣告不符事件,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