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職前反悔報到之求償爭議

如果我在到職前反悔報到,公司可以對我求償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於受聘後、正式報到前反悔,擬不前往公司報到,公司欲對當事人提出求償。

貳、法律分析

一、勞動契約成立與效力

  1. 契約成立時點
  • 若雙方已完成聘僱程序並簽署勞動契約,應已構成具有法律效力之契約關係
  • 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
  1. 違約責任認定
  • 未依約報到應可能構成可歸責於勞工之違約行為
  • 依民法第226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二、損害賠償範圍

  1. 實際損害認定
  • 公司應可能得就實際所受損害請求賠償
  • 可能包含:重新招募成本、訓練支出、業務延誤損失等
  1. 賠償金額限制
  • 賠償金額應符合比例原則
  • 需有具體損害事實及金額證明
  • 不得逕自扣留工資或要求過高賠償金額

參、處理建議

  1. 對於求職者
  • 建議儘速以書面通知公司,說明無法報到原因
  • 保留相關通知及往來紀錄
  • 若公司提出合理賠償要求,可進行協商
  1. 對於公司
  • 應具體舉證實際損失
  • 求償金額需合理適當
  • 建議先以協商方式處理
  • 評估訴訟成本效益

肆、結論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建議:

  1. 雙方本於誠信原則進行協商
  2. 求職者應及早通知並說明正當理由
  3. 公司若欲求償應舉證實際損失
  4. 以和解方式解決為宜,避免訴訟成本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