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一個女生朋友的故事啦 她本身工作有點類似酒店妹 最近在工作場合認識一個外國的富二代 爸媽好像是在外國政商界很有影響力的人物 富二代一開始偶爾外約酒店妹出來上床 幾次之後變成包下她整個禮拜的時間 就是當作他女朋友這樣 平常就是都膩在一起 有一次他們聊一聊 富二代說他快要回國外了 酒店妹說會很想他 富二代說如果他跟本地人結婚 就不用回去了 然後他們就突然決定要結婚了! 富二代的爸媽知道之後非常不爽 親自來抓富二代回去 並且逼迫他們離婚 富二代的態度也一百八十度轉變 變得很冷漠 酒店妹問他:所以我們要離婚? 富二代說:不然咧 你是笨蛋嗎 酒店妹也很不爽 就說要請律師告他們 並且要拿他們一半財產 富二代的媽媽竟然跟她說: 「你試試看啊,我會讓你失去一切,你的錢你的房子你的車,你的親朋好友的生活,全部都會失去。」 但是根據法律 應該是酒店妹比較站得住腳才對吧? 富二代的媽媽真的可以像她講的 用什麼辦法去處理酒店妹嗎? 具體是如何辦到啊?
本案當事人A女原為酒店工作者,與外籍富二代B男相識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後因B男表示若與本地人結婚即可留台,雙方遂決定結婚。B男父母得知後強制B男返國,並要求離婚。B男態度轉變,其母並威脅A女若提告將使其失去一切。A女擬提起訴訟並請求財產分配。
雙方已完成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應屬合法有效。B男父母強制其返國並要求離婚,不影響婚姻之效力。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本案中:
上述情形可能構成「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要件。
若雙方未約定特殊財產制,應適用法定財產制:
考量本案B男態度轉變及其父母之不當干預,建議A女: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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