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離婚糾紛與財產分配爭議

這是我一個女生朋友的故事啦 她本身工作有點類似酒店妹 最近在工作場合認識一個外國的富二代 爸媽好像是在外國政商界很有影響力的人物 富二代一開始偶爾外約酒店妹出來上床 幾次之後變成包下她整個禮拜的時間 就是當作他女朋友這樣 平常就是都膩在一起 有一次他們聊一聊 富二代說他快要回國外了 酒店妹說會很想他 富二代說如果他跟本地人結婚 就不用回去了 然後他們就突然決定要結婚了! 富二代的爸媽知道之後非常不爽 親自來抓富二代回去 並且逼迫他們離婚 富二代的態度也一百八十度轉變 變得很冷漠 酒店妹問他:所以我們要離婚? 富二代說:不然咧 你是笨蛋嗎 酒店妹也很不爽 就說要請律師告他們 並且要拿他們一半財產 富二代的媽媽竟然跟她說: 「你試試看啊,我會讓你失去一切,你的錢你的房子你的車,你的親朋好友的生活,全部都會失去。」 但是根據法律 應該是酒店妹比較站得住腳才對吧? 富二代的媽媽真的可以像她講的 用什麼辦法去處理酒店妹嗎? 具體是如何辦到啊?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當事人A女原為酒店工作者,與外籍富二代B男相識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後因B男表示若與本地人結婚即可留台,雙方遂決定結婚。B男父母得知後強制B男返國,並要求離婚。B男態度轉變,其母並威脅A女若提告將使其失去一切。A女擬提起訴訟並請求財產分配。

貳、法律分析

一、婚姻關係之效力

雙方已完成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應屬合法有效。B男父母強制其返國並要求離婚,不影響婚姻之效力。

二、離婚訴訟之法律依據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本案中:

  1. B男態度丕變且冷漠對待配偶
  2. B男父母強制干預婚姻關係
  3. B男母親之威脅言論

上述情形可能構成「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要件。

三、財產分配請求權

若雙方未約定特殊財產制,應適用法定財產制:

  1. A女得請求婚後財產增加差額之二分之一
  2. 需舉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之財產增加情形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保存所有通訊紀錄
  • 記錄B男母親威脅言論
  • 整理婚後財產資料
  1. 法律程序
  • 委任律師評估訴訟策略
  •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提起離婚訴訟
  • 提出財產分配請求
  1. 安全防護
  • 注意人身安全
  • 必要時聲請保護令
  • 與親友保持密切聯繫

肆、結論

考量本案B男態度轉變及其父母之不當干預,建議A女:

  1.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提起離婚訴訟
  2. 同時請求婚後財產分配
  3. 對於威脅行為保存相關證據,必要時提出告訴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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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導致離婚之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權爭議

我(女,42歲)與對方(男,45歲)結婚已有16年,育有兩個子女,分別為12歲的兒子李小明和9歲的女兒李小紅。我是家庭主婦,負責照顧家庭和孩子,而對方則在一家跨國公司任職高層管理職位。 家庭狀況: 我和對方結婚初期,兩人相處和睦,但近年來由於對方工作壓力過大,加上家庭經濟狀況不穩定,夫妻關係逐漸疏遠,經常爭吵。對方在外地出差時,與一名女性同事張小姐建立了情感關係,並有多次私下見面。我發現後,提出離婚。 財產狀況: 我和對方共同擁有一棟位於市區的房產,市值約新台幣5000萬元。該房產在結婚初期由對方的父母提供資金作為首付款,並由我和對方共同負擔按揭貸款。此外,對方在公司有一個未來的退休金計劃,約為新台幣300萬元,且每年他都會有績效獎金。 對方在婚後購買了兩輛高價汽車,並且擁有一家名下的投資公司,該公司股權由對方持有90%、我持有10%。目前,該公司年收入約為2000萬元。對方在公司外還有多筆個人存款及其他不動產投資,總價值達新台幣2000萬元。 親權問題: 離婚後,我要求單獨撫養孩子,並主張對方的外遇行為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傷害。對方則希望能夠共同撫養孩子,並表示自己對家庭的經濟支持無可取代,且願意為孩子提供優質的生活條件。 我聲稱,由於對方長期工作繁忙且忽略家庭,孩子與對方的關係較為疏遠,並且兒子李小明在學校的表現受到影響,可能需要更多的心理輔導。我希望能夠在我的監護下提供更好的支持。 法律問題: 財產分配: 我和對方的婚姻期間,兩人共同擁有的財產應如何分配?對方的父母所提供的首付款是否應視為對方的個人財產?對方的外遇行為是否會影響財產分配的結果? 親權安排: 基於夫妻關係破裂,法院應如何決定子女的監護權?我要求單獨撫養,是否會對對方的親權造成不利影響?是否應考慮對方的工作狀況與家庭照顧能力? 訴訟過程中的法律程序: 如何處理我和對方之間的財產和親權爭議?雙方是否可以進行調解,還是必須透過訴訟解決?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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