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03-24

本票逾期遭裁定之效力爭議

如果本票的發票日超過三年,但被聲請本票裁定怎麼辦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已逾三年時效之本票被聲請本票裁定之法律效力及因應方式。

貳、法律分析

一、本票時效期間之規定

依據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本案本票已逾三年時效期間,應已罹於時效。

二、時效抗辯權之行使

依民法第144條第1項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債務人應有權主張時效抗辯。惟同條第2項規定:「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

三、本票裁定之聲請及異議

  1. 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2. 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發票人得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行動建議

  1. 收到本票裁定後,應於20日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
  2. 異議時應明確主張本票已逾三年時效
  3. 提供相關證據佐證時效已完成

二、證據準備

  1. 蒐集本票發票日期之相關證明
  2. 保存相關往來文件
  3. 準備時效抗辯之法律依據

肆、結論

考量本案本票已逾三年時效期間,建議:

  1. 應於收受裁定後20日內提出異議,主張時效抗辯
  2.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程序完備
  3. 妥善保存相關證據文件,以備後續訴訟所需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