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詢問… 交通理賠 2022年6月發生,通報和泰產險,我方全責,對方於2022年年底提起民事訴訟。 2023年開庭,後轉調解庭,因對方獅子大開口,我與保險公司不接受。 當初一同出席和解庭的保險公司人員說後續他們會處理。 後來直接由士林簡易庭判決,賠償男大學生6萬8、女生3萬多。 我在2024年1月底收到此判決。 所以我收到判決書就想說保險公司會處理了。 結果昨天收到法院要執行強制扣薪通知,才知道保險公司沒有去做理賠動作。 因為星期一才能聯絡上原保險公司,現在已不是保戶。 請問這樣有超過理賠期限嗎? 還是應該從判決書日期開始算兩年,不算逾期? 謝謝您回覆,因為我現在真的很緊張…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本案應可認定: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保險公司應負有及時理賠之義務。
依保險法第54條第2項規定:「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考量本案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建議立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如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依法尋求行政申訴或司法救濟途徑。同時應注意保全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