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商品遭公然侮辱糾紛

在網路上販售限量商品,被網路標示姓名 該網友留言:我又不會沒事去買這種東西來賣,又不是網路乞丐 該標示姓名可明確辨識出我本人 請問該名網路是否已觸犯刑法公然侮辱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於網路上販售限量商品時,遭他人在網路上標示姓名並留言「我又不會沒事去買這種東西來賣,又不是網路乞丐」,該留言可明確指向當事人本人,涉及公然侮辱案件。

貳、法律分析

一、公然侮辱罪之構成要件分析

  1. 公然性要件
  • 網路平台屬公開場域,他人留言得為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
  • 本案在網路平台上發表言論,應符合公然性要件
  1. 侮辱行為要件
  • 「網路乞丐」用語具有貶抑性質
  • 明確標示當事人姓名,造成特定指涉
  • 該言論應可能構成使人感到被輕蔑之客觀評價
  1. 主觀要件
  • 行為人需有侮辱他人之故意
  • 本案行為人明確指名並使用貶抑性言論,可能具有侮辱故意

參、相關法律依據

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肆、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建議保存網頁截圖、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
  • 記錄發文時間、網址等資訊
  1. 初步處理
  • 可透過網站管理者要求移除相關言論
  • 建議先以和解方式處理,要求對方道歉並撤回言論
  1. 法律途徑
  • 若和解不成,可考慮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 需於案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伍、結論

考量該網友留言「網路乞丐」之用語及明確指名當事人之情況,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建議當事人先行保全證據,並以和解方式處理;若協商不成,再考慮提出刑事告訴。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