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傷人求償程序諮詢

我在路上被狗咬,該如何怎麼求償,請列出詳細流程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在路上遭狗隻咬傷,擬就相關損害請求賠償。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依民法第190條第1項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狗隻飼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若飼主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義務,則可能免除賠償責任。

二、行政責任

  1. 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
  •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 具攻擊性寵物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1. 違反上述規定,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五款,飼主可能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參、處理建議

一、事發初期處理

  1. 立即就醫並保留相關醫療證明
  2. 蒐集證據:
    • 拍攝傷勢照片
    • 記錄事發經過
    • 尋找目擊證人
    • 保存相關單據

二、求償程序

  1. 確認飼主身分
  2. 蒐集求償證據
  3. 提出賠償請求:
    • 先行協商
    • 申請調解
    • 提起民事訴訟

三、求償項目

  1. 財產上損害:
    • 醫療費用
    • 交通費用
    • 工作損失
  2. 非財產上損害:
    • 精神慰撫金

肆、結論

考量本案應涉及民法第190條規定之動物占有人侵權責任,建議當事人:

  1. 完整保存相關證據
  2. 先與飼主進行協商
  3. 若協商不成,可循調解或訴訟途徑請求賠償
  4. 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樓上漏水糾紛調解案

我們要與樓上的房屋主開區公所的調解會,因為樓上漏水積水造成我們家七樓的屋頂有滲水漏水下來以下是事實的陳述請幫我加強語氣並且條列式列出我們的需求跟損失還有全部過程 在2024年10月的時候八樓進行裝修工程並未處理妥善處理防水的措施所以導致10月31好康芮颱風颱風的期間,八樓因為積水的關係而在下午時是七樓的臥室開始漏水可能我們在下午3點50左右有上去八樓觀看在我們臥室正上方全部都是水而且已經淹到腳趾頭房客說這個部分是之前就進行工程然後沒有做防水所以導致颱風來的時候水一直灌進來積水包括連廚房也都是水 後來跟阿姨連索取聯絡方式然後有一個黃先生他說會過來處理接著我們約他在11月2號見面,想要立即確認處理的方式後來11月2日早上十點的時候有一位黃先生又來看過之後說會把我們妥善處理並且在隔天就會安排師傅過來江先將天花板打開讓他透氣因為上面都是積水而且我們的天花板隔層的並且裡面有放滿消音眠,未避免消音棉受潮所以他說要先打開來讓他透風,當時我們就跟他說房間漏水部分要先處理好而且天花板要做更換因為上面一直滴水已經有大面積的受潮並且消音棉也會有可能會發臭希望他可以立即處理還有地板有福起來的跡象門也不好關,他回覆說好下週會一併處理 結果這個時候我們就從二號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快11月底都還沒有任何消息 接著在11月28號的時候真的受不了了我們就直接打給黃先生問他什麼時候回來處理他說隔天就來, 然後早上7點的時候黃先生有來處理但是他們的公幫過來只差了天花板一小片之後就說下次會過來把這個空隙補滿就好了那我們當時就提出說為什麼當初說會把所有的問題解決現在切一小塊而且把我們的消音棉拆下來就沒了而且我們當時說好的時間是11月2號的下一周就會儘快來處理避免地板天花板跟牆壁的問題對太久造成房子的嚴重性,為什麼後來都沒有任何聯絡你知道昨天緊急打電話才說要過來,後來黃先生就說不然你們直接找屋主去處理我不管了。 後來我們也詢問屋主的聯絡方式都無法取得並且我們有在12月18號禮拜三的晚上大概8點半左右到樓上去詢問房客是否有屋主的聯絡方式當時房客也我們也將問題跟防抖房客說房客說他已經傳訊息給屋主屋主也讀取但接下來我們就沒有收到任何的消息 期間我們也因為不想要把事情鬧大所以一直等一直等等了7天都沒有任何的消息這讓我們覺得屋主似乎並沒有誠意去解決所以我們在12月25號的時候有存證信函給屋主,希望可以取得聯繫並且需求進一步的處理方式但是很不幸的2個禮拜之後存證信函也被退回來了屋主沒有要收的意思這段期間我們也確定有才有去掛號過去並且他們也有做收件的動作但是就是沒有人去領取所以才會有進步到區公所做調解希望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並且解決我們的房子以及損失賠償的部分

2025-04-16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