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反映公司有以下違法情事:
依事業單位優先僱用經其大量解僱失業勞工獎勵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查對勞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以審核勞工之離職及僱用事實。
雇主故意低報投保薪資,應可能涉及違反勞工保險相關規定。
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第2條規定,投保單位應依法覈實申報健保投保金額。
以二代健保方式規避正常投保金額,應可能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
考量本案雇主可能涉及違反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規定,建議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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