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驗屋承攬合約糾紛,承攬方未依約定之ISO/IEC17020規則標準進行驗屋檢測,委託方質疑是否構成背信罪。
依據刑法第342條規定,背信罪之成立須符合下列要件:
考量本案承攬方未依約定標準進行驗屋檢測之行為,主要涉及契約義務之違反,建議循民事途徑解決,不建議提起刑事告訴。承攬契約關係與背信罪之構成要件有所差異,若逕行提起刑事告訴可能徒增訟累。建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共識再循民事訴訟程序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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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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