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臉書社團銷售球鞋,宣稱為「全新」但同時告知有「磨到一腳」的瑕疵。買家收到商品後三天向警方提出詐欺告訴。
依民法第354條規定,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契約約定之品質。本案賣家雖宣稱「全新」但已告知輕微瑕疵,應可能構成民事上的瑕疵擔保責任。
買家可能依民法主張:
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應不構成詐欺罪,理由如下:
考量賣家已告知商品瑕疵,且瑕疵程度輕微,本案應不構成刑事詐欺。
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