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進出賭場付台費之法律責任

未成年賭博罪 在麻將館打麻將但沒賭錢輸的付台費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未成年人在麻將館打麻將,僅支付場地使用費(台費),未涉及賭資輸贏的案件。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分析

  1. 賭博罪構成要件檢視
  • 依刑法第266條第1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 本案未成年人僅支付場地使用費,應不構成賭博罪之要件。
  • 依同條第3項規定:「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純娛樂性質之行為不在處罰範圍。

二、行政責任分析

  1. 場所管理責任
  • 麻將館雖非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範圍,但基於社會善良風俗,業者應避免未成年人進入。
  1. 未成年人保護
  • 依據相關兒少保護法規精神,應避免未成年人接觸易衍生賭博行為之場所。

參、處理建議

  1. 對未成年人:
  • 建議避免進入易引發賭博行為之場所
  • 應選擇適當正當之休閒活動場所
  1. 對業者:
  • 建議自主訂定未成年人進入管理規範
  • 應於明顯處張貼未成年人進入限制告示
  1. 對家長:
  • 加強對未成年子女之輔導與關懷
  • 協助建立正確休閒娛樂觀念

肆、結論

考量本案未涉及賭資輸贏,僅為支付場地使用費,應不構成刑法第266條之賭博罪。然為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建議相關人員與場所管理者仍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觸不當場所。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