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各有婚姻,人夫A得知人妻B常受其先生家暴,心疼其遭遇,在未得先生的同意下,勸誘B離開與夫同住之住所,與自己共同生活,B同意且其間與A發生三次性交行為。A始終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二人甚至天真的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未能完成結婚登記。試問,(1)妨害婚姻行為與妨害家庭行為二者有何不同?以上述例子說明。(2)A的刑責為何?
本案已婚男子A知悉已婚女子B遭受家暴,遂勸誘B離開原住所共同生活,期間發生三次性行為。A隱瞞已婚身分,並與B試圖辦理結婚登記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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