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遭誣告家暴離婚訴訟

我被誣告家暴那我在家事法庭上可以申請強制離婚嗎我是個精神疾病的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表示被誣告家暴,本身有精神疾病,詢問是否可以在家事法庭申請強制離婚。

貳、法律分析

一、關於強制離婚之法定事由

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8款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本條所指之精神病應為「重大不治」,且需由他方提出離婚訴訟,當事人本身若為精神疾病患者,應無法以此作為訴請離婚之理由。

二、關於家暴誣告之處理

  1. 若確實遭受誣告,當事人應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相關規定提出反證。
  2. 單純遭受家暴誣告,尚不構成民法第1052條所列舉之法定離婚事由。

三、其他離婚途徑之可能性

  1. 依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雙方有共識,可考慮協議離婚。
  2.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若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可能構成請求離婚之原因。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先確認精神疾病診斷及其嚴重程度:

    • 取得醫療診斷證明
    • 評估是否影響訴訟能力
  2. 針對家暴誣告:

    • 蒐集有利證據以自清
    • 保存相關通訊紀錄、錄音等證據
  3. 考量其他解決方案:

    • 可先嘗試調解程序
    • 若雙方有共識,可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辦理兩願離婚

肆、結論

考量當事人現有精神疾病且遭受家暴誣告之情形,建議:

  1. 先確認精神疾病對訴訟能力之影響
  2. 蒐集相關證據以澄清家暴誣告
  3. 評估是否有其他重大事由可作為訴請離婚之依據
  4.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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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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