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本案被繼承人之三名女兒均屬第一順位繼承人。
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大女兒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其子女應可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依民法第1223條第一款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本案計算方式應為:
若因被繼承人所為遺贈致特留分不足,依民法第1225條規定,大女兒之子女得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建議及早確認遺產分配情況,必要時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考量本案涉及代位繼承及特留分計算,大女兒之子女(一子一女)各自應得特留分為遺產總額之1/12(十二分之一)。建議當事人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繼承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