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因病去世,遺囑表明全數遺產1000萬皆留給女兒繼承,女兒陳列清冊後發現 債權人:甲 2020/12借貸500萬 乙2021/5借貸500萬 丙2022/1借貸1000萬 那甲乙丙各自可取回多少
本案涉及遺產繼承及債務清償問題,案情如下: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案A女兒應以所繼承之1000萬元為限,負清償責任。
依民法第1156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依民法第1158條規定,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得對於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償還債務。
依民法第1162-1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未依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之一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對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
本案債權人應按債權比例受償:
考量本案涉及有限責任繼承及比例清償問題,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