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違法禁止陽台晾衣爭議

想請問社區大樓管委會規定自家陽台不得曬衣晾衣(無超出柵欄外),如在陽台曬衣晾衣則要罰款1000元,如不繳交罰款則公告給大家知道,甚至限制磁扣使用電梯,請問此部分是否違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該如何自救?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社區大樓管委會以規約限制住戶在陽台曬衣晾衣(未超出柵欄外),並訂定:

  1. 違規者罰款1000元
  2. 不繳交罰款者將公告周知
  3. 限制違規者使用電梯磁扣

貳、法律分析

一、關於陽台使用權限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三款規定,陽台屬於「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住戶應有合理使用之權利。

二、管委會決議之合法性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本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本案管委會限制住戶使用陽台曬衣之行為,應屬逾越其權限。

三、強制處分之適法性

  1. 罰款處分:管委會應無權逕自訂定罰則並處以罰款。
  2. 公告個資:可能涉及侵害住戶隱私權。
  3. 限制使用電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四款,電梯屬共用部分,管委會限制使用可能違反民法第184條第2項之規定。

參、處理建議

  1. 向管委會提出異議
  • 依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主張財產權受侵害。
  • 要求撤銷違法之處分。
  1. 行政救濟
  •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可向主管機關檢舉或陳情。
  1. 司法救濟
  • 若因限制使用共用部分致生損害,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

肆、結論

考量管委會之限制行為可能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相關規定,建議住戶:

  1. 先向管委會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違法處分
  2. 若協調無效,可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3. 必要時循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