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是第三人,介入了甲方(男)與乙方(女)的感情,但實際上是,甲乙方本身就已經口頭談論離婚只是還在等時間,我是因為聽到這些才答應與甲方再一起,後續乙方表示知情我與甲方的戀情,告知需要支付賠償金15萬及公開道歉,原先已接受條件並也私下道歉,但後續乙方又因律師告知加價成60萬,甚至原先要提高到80萬,且不允許分期,不然告知會公開對話紀錄,請問以上我應該要怎麼做比較好,目前已談妥之條件:小朋友撫養金一個月兩萬,談不妥金額為金額賠償金。
乙方以公開對話紀錄為要脅,要求提高賠償金額,此行為可能涉及恐嚇取財等情事
關於配偶權侵害賠償責任,考量甲乙已有離婚共識,建議以原先達成之15萬元和解金額為基準進行協商。
考量乙方以公開對話紀錄為要脅之行為可能涉及違法,建議保存相關證據,必要時尋求法律途徑保護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