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有投資露營區已有負責人目前拿負責人的證件要辦合股可是縣政府那退件說負責人證件無效請問我可以告他背信嗎因為證件都是他給我的
當事人投資露營區並與負責人約定合股經營,持負責人提供之證件向縣政府申請,但因證件無效遭退件。當事人懷疑遭欺騙,擬提起背信告訴。
依民法第667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民法第667條之合夥關係,建議先確認雙方合夥契約之具體內容及效力
關於證件無效致生損害,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建議循民事途徑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完整評估案情並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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