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遊戲被人辱罵「狗叫」還被附和,這樣算網路霸凌嗎?

我在網路上因為一些遊戲上的糾紛被人辱罵沒腦就不要狗叫以及在哭邀你還有一旁有人在附和汪汪汪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在網路遊戲過程中,遭他人以「沒腦就不要狗叫」、「在哭邀」等言詞辱罵,並有他人附和「汪汪汪」等言論。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

  1. 公然侮辱罪
  • 行為人在網路遊戲公開場合以貶抑性言詞辱罵當事人,應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 本罪屬告訴乃論之罪,需由被害人於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

二、民事責任

  1. 人格權侵害
  • 行為人以侮辱性言詞貶損當事人人格尊嚴,應構成民法第18條第2項規定之人格權侵害。
  •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可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建議截圖保存相關對話內容,以作為後續法律程序之證據。
  1. 和解處理
  • 可透過遊戲平台檢舉機制處理。
  • 若對方願意道歉並承諾不再為之,可考慮和解。
  1. 法律途徑
  • 提出刑事告訴
  •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1. 預防措施
  • 避免以相同言詞回擊,以免衍生更多糾紛
  • 建議封鎖該使用者或暫時離開該遊戲場域

肆、結論

  1. 關於網路辱罵行為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建議保全證據並評估提出刑事告訴。

  2. 考量人格權受侵害,建議可依民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之處分。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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