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因被檢舉偷睡被懲處後辱罵我,我該如何自保?

同事因上班時段睡覺,屢勸不聽 回報公司做處置 但是他不甘心,在同事社交媒體上罵我及直接私下說難聽的話 我應該怎麼辦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因同事上班時段睡覺,向公司回報處置後,該同事在社交媒體上進行謾罵並私下對當事人說難聽話,造成當事人困擾。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同事的謾罵行為應構成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當事人應得請求損害賠償。

二、勞動法上責任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若同事的謾罵行為已達重大侮辱程度,公司應可依此條款處理。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建議保存社群媒體貼文及私下對話的截圖
  • 記錄事發經過、時間、地點及證人
  1. 公司內部處理
  • 向人資單位或主管提出正式申訴
  • 要求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 請求調整工作環境或職務,避免與該同事接觸
  1. 法律途徑
  • 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若公司未妥善處理,可向勞工局申訴

肆、結論

  1. 考量同事的謾罵行為可能構成民法侵權行為,建議先蒐證並向公司提出申訴。

  2. 關於勞動基準法的部分,建議由公司評估該行為是否已達重大侮辱程度,以決定是否終止勞動契約。

  3. 建議當事人優先透過公司內部管道解決,若無法獲得妥善處理,再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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