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拿我的設計稿給別人抄襲使用,我該如何主張權利?

業主委託我幫她設計商品設計,設計後卻不採用。拿我設計成品給其他商家設計,這樣是可以告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當事人受業主委託進行商品設計
  • 業主未採用該設計成品
  • 業主未經授權將設計成品交予其他商家使用/修改

貳、法律分析

一、著作權歸屬問題

  1. 依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應享有著作權。本案中,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設計師應為原創作品的著作權人。

  2. 契約關係認定

  • 應檢視雙方是否有簽訂書面委託設計合約
  • 合約中應確認是否有約定著作權讓與或授權條款
  • 應確認報酬給付條件是否明確約定

二、侵權行為分析

  1. 若業主未經授權將設計成品交予他人,應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
  • 依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者,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 依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傳輸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1. 民事損害賠償
  • 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採取行動
  • 建議以存證信函通知業主停止侵權行為
  • 保全相關證據:
    • 原始設計稿
    • 雙方往來通訊紀錄
    • 業主交付他人使用之證明
  1. 法律救濟途徑
  • 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 請求停止侵害
    • 要求損害賠償
    • 主張設計報酬
  • 必要時可提出刑事告訴
  1. 未來防範措施
  • 建議事先簽訂完整的設計委託合約
  • 明確約定著作權歸屬及授權範圍
  • 訂定設計稿使用限制條款
  • 明確約定報酬給付條件

肆、結論

考量本案業主未經授權將設計成品交予他人使用可能涉及著作權侵害,建議當事人:

  1. 先行保全相關證據
  2. 以存證信函通知業主停止侵權行為
  3. 視業主回應情況,評估是否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
  4. 未來承接設計案件時,應事先簽訂完整的委託設計合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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