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A跟B騎機車發生車禍,AB都有受傷,但當下判斷傷勢都還好,就說先不報警,各自離開。當事人為A,她沒有駕照,這樣你會建議她要去補報警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A應可能面臨此行政罰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本案雖有人員受傷,但因:
故應不構成肇事逃逸。
考量本案當事人無照駕駛可能涉及行政處罰,且雙方當時已達成不報警共識,建議暫不補報警處理。但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以備日後可能發生之爭議。同時應儘速取得合法駕駛執照,避免再次違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