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同事誣告職場霸凌,但有人證可證明並無此事實。當事人擬對誣告者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誣告職場霸凌之行為,若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誹謗罪。
若同事係在多人在場或以足以散布於眾之方式為誣告,應可能成立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罪。
若同事以書面或其他文字方式散布不實指控,則應可能成立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本案有人證可證明當事人並無職場霸凌行為,對方無法證明所指摘之事為真實,故應難以主張刑法第310條第3項之真實免責。
對方之不實指控若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應可能構成民法侵權行為,得請求損害賠償。
考量本案涉及職場誣告行為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