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09-19

轉帳借款糾紛與債務追討

對方欠錢不還 直接封鎖我 我是用轉帳的 還有對話紀錄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債權人透過轉帳方式提供借款予債務人,債務人逾期未償還且封鎖債權人聯繫管道,但債權人保有轉帳紀錄及雙方對話紀錄等證據。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本案應成立消費借貸契約關係。依民法第474條規定,消費借貸係指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2. 債務人應負有返還借款之義務:

  • 轉帳紀錄可作為金錢移轉之證明
  • 雙方對話紀錄可佐證借貸關係之存在
  • 債務人封鎖債權人之行為不影響其返還義務

二、舉證責任

  1. 債權人應保全相關證據:
  • 轉帳憑證
  • 通訊對話紀錄
  • 其他可證明借貸關係之文件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立即備份所有轉帳紀錄
  • 截圖保存雙方對話內容
  • 整理借貸相關時間、金額等資訊
  1. 法律途徑:
  • 若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提起小額訴訟
  • 可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
  • 必要時委託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1. 注意事項:
  • 避免以不當方式追討
  • 保持理性溝通態度
  •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諮詢

肆、結論

關於本件借貸糾紛,建議債權人應先完整保全證據,再依循法律途徑主張權利。考量債務人已封鎖聯繫管道,可能需透過法院程序解決,建議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最適合之訴訟程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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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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