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配偶以言語污辱並散布不實訊息指控外遇,且對方對於子女生活費要求每月給付2萬元,並限制當事人探視子女權利。
配偶散布不實外遇指控之行為,可能構成刑法誹謗罪。
若言語暴力情節嚴重,當事人得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考量配偶之言語暴力及散布不實指控行為可能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建議採取法律行動保障權益。
關於子女監護權及探視權問題,建議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透過法律程序確保雙方權利義務之合理分配。
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相關法律事務,以確保自身權益受到完整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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