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繳納後被告遭通緝之退還問題

想請問我幫朋友繳納保釋金,然而他卻因未按時執刑而遭通緝,想請問我幫付的交保金能取回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為被告之友人,替被告繳納保釋金,但被告未依法執行刑罰而遭通緝,當事人欲取回已繳納之保釋金。

貳、法律分析

一、具保停止羈押之法律性質

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具保制度係為保證被告到場之替代強制處分。

二、具保之程序及效力

  1. 依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3項規定:「指定之保證金額,如聲請人願繳納或許由第三人繳納者,免提出保證書。」第三人得代為繳納保證金。

  2. 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規定,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得命被告遵守下列事項:

  • 定期向法院、檢察官或指定之機關報到
  • 不得離開住、居所或一定區域
  • 其他經法院認為適當之事項

三、本案分析

本案被告已遭通緝,應屬違反具保停止羈押之條件。依法院實務見解,保證金原則上應沒入國庫,且:

  1. 第三人繳納保證金之效力與被告自行繳納相同
  2. 保證金沒入為法定效果,與繳納人是否為本人無關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當事人儘速聯繫被告,促其到案執行
  2. 可向被告請求返還已代繳之保證金
  3. 未來若需為他人具保,應審慎評估風險

肆、結論

考量被告已遭通緝,依現行法律規定,已繳納之保證金應沒入國庫,當事人應無法直接向法院請求返還。建議當事人可循民事途徑向被告請求返還已代繳之保證金。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社區主委誣告住戶業務侵占及恐嚇案

因頂樓公設漏水造成我家室內天花板受損,因社區多數住戶認為室內為專有部分應由住戶自行吸收費用,我要求管委會回復原狀,否則我將寄存證信函提告社區求償,因主委為社區代表人,主委表明不想走官司,經討論後雙方決定依規約[5萬以下工程發包得由主任委員決定]同意並簽核付款項,並將此事公布於社區財報上,住戶並未表示異議 然一年後,我與主委因委員調薪案發生間隙,他向住戶提及此事,住戶質疑他為何當初同意簽核,他竟反口說我因為我打算寄出存證信函給他,他心生恐懼不得已才同意簽核,導致社區多數住戶對我產生負面觀感,認為我未經住戶同意支付這筆款項給廠商,程序有問題應返還款項,不然就告我業務侵占(本人是財委亦是受災住戶),我說這筆求償有正當理由,且款項已按規定申請核付並支付給廠商,程序上我認為沒有問題,若社區覺得有問題,可以去請教律師或懂法律的人,我本人也願接受法院裁定,並非住戶說了算。另外,我認為若與社區有財務糾紛,為了避嫌我主動請辭財委一職,但主委竟說你不還錢,拒絕找 人與我辦理交接,最後不得已我只能寄存證信函辦理辭職。 因我主動請辭且拒絕返還,主委拿我沒轍,竟到警局提告我業務侵占及恐嚇兩項刑事罪名,意圖使我背上前科罪名。有住戶提醒他,若提告刑事不成恐有誣告之嫌,故於新北地檢署偵查時又辯稱,自己是法盲誤解了法條意思,加上住戶要求他向我索討款項,所以才會用刑事逼我還錢。 我認為整件事情就是因為我因調薪案得罪主委,主委為拉我下水故意向住戶提我有領了這筆錢,結果經我解釋後住戶又質疑他為何同意核付,他又反口誣陷我恐嚇他(事實上我連存證信函都沒寄出),為了演給住戶看,他為了社區正義,不但張貼公告說他會為了社區公益負責到底向我追討此款項,也親自到警局正式對我提告。 試問,台灣法律隨便控告他人不用負責嗎? 主委為避免住戶質疑言行反覆不構成虛假指控嗎? 若最後新北地檢署認為我的罪名不成立,作成不起訴處分,我可以反制這種小人?

2025-10-17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