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易判決過失傷害,我機車畫有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對方於我同向未達路口中心搶先左轉,對方做不實自訴且就診證明也非事故當日,於自訴寫我超車但影像皆與對方自訴不符,但最終法官仍裁定我過失傷害而對方不起訴這天理何在?我該怎麼辦?
考量本案當事人雖有跨越分向限制線之違規行為,但對方亦有未到路口中心即左轉之違規情形,建議可提起上訴,以爭取更有利之判決結果。
同時建議循民事途徑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