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所有權人反對入贅者入住爭議

如果房子是我跟我姐姐和我媽媽還有我共同擁有,那我媽媽如果跟另外在跟另一個男的結婚,單男的是入贅,請問那個男的可以入住我們家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房屋為當事人、姐姐及母親三人共同所有
  • 母親欲與他人以入贅方式結婚
  • 當事人詢問該男性是否有權入住該共有房屋

貳、法律分析

一、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權限

依民法第818條規定:「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本案房屋為三人共有,各共有人對房屋應有使用收益權利,惟需按其應有部分比例行使。

二、共有物之處分限制

依民法第819條規定:「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母親雖為共有人之一,但讓第三人長期居住應屬共有物之重大使用方式變更,應經全體共有人同意。

三、所有權保護

若未經同意擅自入住,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其他共有人應可主張排除或防止妨害。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召開共有人會議,討論:

    • 是否同意該男性入住
    • 使用範圍及方式
    • 相關費用分擔
  2. 若同意入住:

    • 訂立書面協議
    • 明確約定權利義務
    • 訂定使用期限及條件
  3. 若不同意入住:

    • 可依法主張所有權保護
    • 請求防止或排除妨害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共有物之使用權限,建議應先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並以書面約定明確的使用條件,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若未經同意即入住,其他共有人得依法主張權利保護。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