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與富邦人壽簽訂和解書,金額達五千多萬元,目前僅有見證人在場,尚未經公證人公證。
和解契約為民法上之契約行為,原則上只要雙方合意即可成立,不以特定方式為必要。
考量本案金額龐大(五千多萬元),應審慎考量是否進行公證:
公證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
公證之效力:
建議辦理公證:
具體辦理步驟:
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本件和解契約,考量交易金額達五千多萬元,建議當事人應辦理公證,以確保雙方權益並取得執行名義。同時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審閱合約內容,確保權益完整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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