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爸媽從小離婚媽媽沒聯絡 媽媽過世欠債要兒子償還嗎 忽然寄了繼承人欠債單 但是我沒有去辦拋棄繼承人 但是超過三個月了 我不知道他何時過世的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當事人為被繼承人之子女,應屬第一順位繼承人。依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依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若當事人為唯一子女,應可能獨自繼承全部遺產及債務。
當事人雖未於法定期間內為拋棄繼承之表示,但若能證明確實不知母親死亡時間,且自知悉繼承開始時起未逾三個月,可能仍有機會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立即確認:
法律行動:
考量本案涉及繼承權利義務,建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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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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