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車輛扣押及雙證件扣押之爭議。當事人主張在沒有違約的情況下,車輛遭到扣押,且雙證件(身分證、駕照等)亦被扣留。本意見書旨在釐清扣押行為之合法性及當事人權利救濟途徑。
本案若當事人確無違約事實,扣押人擅自扣押車輛之行為,應屬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車輛所有權受法律保障,未經法定程序或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扣押他人車輛。若無違約事實,扣押行為即應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之侵權行為。
當事人對於遭無權占有之車輛,得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要求扣押人返還車輛。
依民法第213條第1項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當事人可能請求之損害賠償項目包括:
即使雙方間存在契約關係,私人自力救濟原則上不被允許。合法扣押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案若當事人無違約情形,扣押行為即欠缺合法性基礎。
扣押人無權扣押他人車輛及證件,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扣押行為妨害當事人行使車輛使用權及證件持有權,應涉及本罪。
若扣押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扣押車輛,可能構成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若扣押人以扣車方式要求給付金錢,可能構成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即使有簽訂契約,若無違約事實,扣押行為仍屬違法,可能涉及前述刑事責任。債權人不得擅自認定違約並自行扣押,應循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主張權利。
若無任何契約關係,扣押行為更無任何法律依據,可能涉及竊盜罪、侵占罪、強制罪或恐嚇取財罪等刑事責任。
依戶籍法第57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理由,拒絕依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查對戶口。二、無正當理由,拒絕依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清查人口。三、無正當理由,扣留他人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扣留他人身分證屬違法行為,可處行政罰鍰。
身分證為證明身分之重要文件,扣留將嚴重影響當事人日常生活,除構成行政違法外,亦應構成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
駕照為駕駛車輛之合法憑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僅有警察機關或監理機關依法得扣留駕照,私人扣留駕照屬違法行為,應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本案經檢視提供之法律條文,包括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一級海岸保護區原合法使用不合海岸保護計畫認定補償許可及廢止辦法、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一般性海堤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下水道法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等,均與本案車輛扣押及證件扣押爭議無直接關聯,故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適用之情形。
建議當事人立即撥打110報案,說明車輛及證件遭非法扣押情形,請求警方到場處理並製作筆錄,要求警方協助取回車輛及證件。
建議保留報案紀錄作為後續訴訟證據,記錄扣押人身分、時間、地點等資訊。
建議保存對話紀錄(LINE、簡訊、電話錄音等)、扣押現場照片或影片、證人證詞(若有在場目擊者)、契約書或相關文件(若有)。
建議詳細記載事件經過,註明日期、時間、地點、人物。
當事人得依民法第767條主張所有權,請求無權占有人返還車輛,並可聲請假處分,防止車輛被變賣或毀損。
當事人得依民法第184條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車輛無法使用期間之損失、租車代步費用、精神慰撫金(若情節重大)、證件補發費用及相關損失。
建議於訴訟前或訴訟中聲請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處分,防止損害擴大或保全強制執行。
建議寄發存證信函,載明扣押行為違法,限期返還車輛及證件,保留法律追訴權,作為後續訴訟證據。
建議當事人考量提出刑事告訴,可能涉及罪名包括強制罪(刑法第304條)、竊盜罪或侵占罪(刑法第320條、第335條)、恐嚇取財罪(刑法第346條,若有要求給付金錢)。
告訴乃論之罪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建議儘速提出告訴。
建議至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製作詳細告訴狀,檢附相關證據。
若雙方有協商空間,可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成立具有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建議向戶政事務所或警察機關檢舉,扣留身分證可處行政罰鍰。
若涉及消費糾紛(如:租車、購車分期等),可向消保官申訴請求協助。
刑事告訴有六個月告訴期限,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為二年(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建議儘速採取行動。
所有證據務必妥善保存,對話紀錄建議備份多份,避免與對方私下和解時銷毀證據。
不建議自行前往取車,避免肢體衝突,應透過警方或法律途徑解決,保護自身安全為首要考量。
若有簽訂契約,應請律師詳細審查,確認是否有違約事實,評估契約條款之有效性。
關於在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扣押車輛及雙證件之行為,應屬違法行為,不僅可能構成民事侵權,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考量本案情形,建議當事人:
(一) 立即報警處理,請求警方協助取回車輛及證件
(二) 蒐集完整證據,包括對話紀錄、契約文件等
(三) 尋求專業法律協助,評估最佳救濟途徑
(四) 考量同時採取民事與刑事救濟,保障自身權益
(五) 注意時效規定,儘速採取法律行動
本案中扣押人之行為已明顯違法,當事人有充分理由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並請求損害賠償。建議儘速採取行動,避免損害擴大。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應依實際情況及完整事證進行專業評估。建議當事人儘速尋求執業律師進行詳細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