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辦理貸款過程中,遭貸款業者強制扣留雙證件(身分證及健保卡等),且事前未獲告知此項措施。當事人對此行為之合法性存有疑慮,尋求法律意見。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身分證件為個人身分識別之重要文件,強制扣留證件應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及行動自由,侵害憲法第8條第1項所保障之人身自由(「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及第22條所保障之其他自由權利(「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貸款業者無正當理由扣留他人證件,應屬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可能構成侵權行為,當事人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依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貸款業者未事前告知即扣留證件,應屬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
依民法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扣留證件之約定可能違反公序良俗,該約定應屬無效。
依民法第474條第1項規定:「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貸款屬於消費借貸契約,契約成立不以扣留證件為要件。
法律規定之合法擔保方式包括:
(1)不動產抵押:依民法第860條規定:「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2)動產質權:依民法第884條規定:「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3)保證人:依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扣留證件並非法定擔保方式,不符合物權法定主義原則,無法產生擔保效力。
本案若貸款業者以強暴、脅迫或恐嚇方式扣留證件,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惟因提問未詳述扣留證件之具體過程與手段,無法明確判斷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建議當事人保留相關證據,必要時向警察機關報案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法律明文規定。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五、經當事人同意。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貸款業者扣留證件可能涉及不當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若未符合上述法定要件,應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若貸款業者為合法金融機構,其行為可能違反金融監督管理相關法規,當事人得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消費者保護官檢舉。
建議當事人立即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貸款業者,明確要求於收函後3日內返還證件,並保留通知證據。
當事人可親自前往業者處所要求返還,建議攜帶錄音設備或證人同行,記錄對話內容作為證據。
若業者拒絕返還證件,建議當事人向警察機關報案,請求警方協助取回證件。
建議當事人蒐集以下證據:
(1)貸款契約書正本或影本
(2)對帳單、匯款紀錄
(3)Line、Facebook、簡訊等對話紀錄
(4)電話錄音(需注意合法性)
(5)在場見證人之聯絡資料
(6)其他相關文件
當事人得依民法第184條請求損害賠償,包含財產損害及精神慰撫金,並請求返還證件。
當事人得主張扣留證件條款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或主張契約顯失公平,請求撤銷或變更。
若貸款業者以強暴、脅迫或恐嚇方式扣留證件,當事人得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當事人得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官或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或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建議當事人未來借貸時注意以下事項:
(1)審慎選擇合法立案之金融機構
(2)詳閱契約內容,不合理條款應拒絕簽署
(3)保留完整證據
(4)明確拒絕交付證件
(5)提供證件影本時應加註用途
關於貸款業者強制扣留雙證件且未事前告知之行為,依上述法律分析,應屬違法且不合理。該行為可能構成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違反民法第148條誠信原則及第72條公序良俗,扣留證件之約定應屬無效。此外,該行為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民事侵權責任及行政責任,建議當事人:
立即要求返還證件,必要時報警處理
蒐集完整證據資料
評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向主管機關檢舉不法業者
未來選擇合法機構,拒絕不當要求
本案若有未交待之特定事實(如扣留證件之具體過程、是否涉及強暴脅迫等),可能影響刑事責任之成立與否。建議當事人儘速諮詢專業律師,評估個案具體情況,採取最適當之法律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應依實際情況及最新法規判斷,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6-02-04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