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理人言論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及相關法律責任分析

本人退讓不願意自請離職詢問特休天數只因群組錯誤 公司代理人深夜發表下面言論 "公司已有提供資料給你,你自己在不在意是你個人的事情不用講,別人也不想知道你再不在意什麼,那是你自己個人喜好與情緒問題 此外現在已經快凌晨二點你現在不去睡覺,還在管你在不在意沒注意薪資單上的特休,到時候又要說你有憂鬱症都是因為特休引起的嗎" 因為本人確實不去看因為認為這是福利不用在意要在意的是把工作做好 請問 我曾向他說明本身情緒心理方面疾病 他這樣在9人群組裡說出 算公然侮辱嗎 以他的階級他的言語構成了哪些我可以提告或提出主張的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詢問公司代理人在9人群組中,針對您不願自請離職、詢問特休天數,且曾向其說明有情緒心理方面疾病的情況下,發表「你自己在不在意是你個人的事情不用講,別人也不想知道你再不在意什麼,那是你自己個人喜好與情緒問題此外現在已經快凌晨二點你現在不去睡覺,還在管你在不在意沒注意薪資單上的特休,到時候又要說你有憂鬱症都是因為特休引起的嗎」等言論,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以及您可以主張的權利。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此即所謂「精神慰撫金」。

本案中,公司代理人的言論若經認定有貶損您人格、名譽之意圖,特別是提及您的「憂鬱症」並加以嘲諷,應屬侵害您的人格權及名譽權。您應可依據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向該代理人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精神慰撫金)。

二、刑事責任

依據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1. 「公然」之認定: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本案中,該言論係在一個「9人群組」中發表,此一社群媒體群組通常應屬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所,因此應可認定符合「公然」之要件。
  2. 「侮辱」之認定:所謂「侮辱」,係指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知悉之方式,對他人為輕蔑、嘲弄、謾罵或其他足以貶損其人格、名譽之行為。公司代理人所言「別人也不想知道你再不在意什麼,那是你自己個人喜好與情緒問題」以及「到時候又要說你有憂鬱症都是因為特休引起的嗎」等語,特別是將您的情緒心理疾病與特休問題連結並帶有嘲諷語氣,應屬針對您個人品格、精神狀態進行貶損、嘲弄,可能構成對您人格的侮辱。

綜合上述,公司代理人的言論,應屬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此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您必須在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三、行政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個人間的言論爭議,較不直接涉及行政法規的違反,因此不直接產生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1. 職業安全衛生法: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虞,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公司代理人的言論,若經認定為職場霸凌或精神不法侵害,公司作為雇主,應有採取預防及處理措施的義務。若公司未善盡此義務,您可向勞動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
  2. 勞動基準法:雖然勞基法未直接規範職場霸凌,但雇主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義務。若此類行為持續發生且公司未處理,可能間接影響您的勞動權益。

參、處理建議

  1. 保全證據:請務必將該群組對話內容進行截圖,並清楚標示發言時間、發言人、群組成員等資訊,作為未來主張權利的重要證據。
  2. 內部申訴:您可以先向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更高層主管反映此情況,要求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採取必要措施,例如要求該代理人道歉、進行內部懲處或提供您一個免於精神侵害的工作環境。
  3. 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若公司內部處理不力或您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主張公司未善盡職業安全衛生法上之雇主責任,要求勞工局介入調查並要求公司改善。
  4. 提起刑事告訴:若您認為該代理人的言論已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以攜帶證據向警察機關報案或直接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請注意,公然侮辱罪為告訴乃論,您必須在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
  5. 提起民事訴訟:無論是否提起刑事告訴,您都可以依據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向該代理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若刑事部分經法院認定有罪,將有助於民事求償的進行。

肆、結論

關於公司代理人在9人群組中針對您情緒心理疾病的言論,應屬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同時也可能侵害您的民事名譽權及人格權,您應可向其請求精神慰撫金。此外,公司作為雇主,對於此類職場精神不法侵害,亦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採取預防及處理措施的義務。建議您優先保全證據,並可考慮向公司內部申訴、向勞工局申訴,或進一步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以維護您的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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