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低報影響勞退及生育津貼求償

我111年3月生產,現在發現因為當初高薪低報,影響勞退6%及生育津貼還有留停6個月80%,想問然後向公司求償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於111年3月生產,後續發現公司有「高薪低報」的情形,導致您的勞工退休金(勞退6%)、生育津貼,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留停6個月80%)權益受到影響,因此想了解如何向公司求償。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勞工退休金短少部分: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若公司高薪低報,導致實際提繳金額不足,您應得的勞工退休金即會短少。此部分公司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規定,補足短少之退休金。此請求權時效為5年。
  2. 勞工保險給付短少部分:公司高薪低報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將直接影響您可領取的勞工保險給付金額,包括生育給付(俗稱生育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依投保薪資計算)。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公司)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勞保局會追繳其短領之給付。您因此所受之損害,公司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或第227條(不完全給付)之規定。民法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或自損害發生時起10年。
  3. 事實涵攝:本案若經查證公司確有高薪低報之情事,公司應屬違反其對勞工提繳退休金及正確申報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之法定義務,並導致您權益受損。您應得向公司請求補足勞工退休金短少部分,以及因勞保投保薪資短報所導致的生育津貼及育嬰留停津貼差額,此應屬民事上之損害賠償請求。

二、刑事責任

單純的公司高薪低報行為,通常不直接構成刑事責任。但若公司有詐欺勞工或政府機關(如勞保局)之意圖,並有實施詐術之行為,則可能涉及《刑法》詐欺罪(第339條)。然而,本案情節描述,較難直接認定有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1. 勞工保險部分:公司高薪低報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已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對公司處以短報或多報保險費金額四倍之罰鍰,並追繳短報之保險費。
  2. 勞工退休金部分:公司未依規定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勞工局或勞保局)應命其限期改善,並處以罰鍰。
  3. 事實涵攝:本案公司高薪低報之行為,應屬違反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相關法規,主管機關應得對公司處以行政罰鍰,並要求公司補正。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及民法相關規定,尚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之適用。

參、處理建議

  1. 蒐集證據:請您盡可能蒐集相關證據,例如: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勞動契約、公司內部薪資規定、以及向勞保局申請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明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等,以證明您的實際薪資與公司申報的投保薪資不符。
  2. 與公司協商:您可以先嘗試與公司進行內部溝通,要求公司補足短少的勞工退休金、生育津貼及育嬰留停津貼差額。
  3.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若與公司協商不成,您可以向您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調解程序,由公正第三方協助您與公司達成和解,這是一個相對溫和且效率較高的解決方式。
  4. 向勞保局申訴/檢舉:您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檢舉公司高薪低報。勞保局會介入調查,若查證屬實,會要求公司補正投保薪資,並追繳短報的保險費,同時對公司處以罰鍰。這有助於您補足應得的勞保給付。
  5. 提起民事訴訟:若上述方式仍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公司補足勞工退休金短少部分,以及因勞保投保薪資短報所導致的生育津貼及育嬰留停津貼差額,並請求其他相關損害賠償。
  6. 注意時效:請務必留意各項請求權的時效,例如勞工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5年,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2年或10年,以免權益受損。

肆、結論

關於您因公司高薪低報而影響勞退金、生育津貼及育嬰留停津貼之情形,應屬公司違反勞動法令及契約義務,可能涉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及行政罰鍰責任。建議您應先蒐集相關證據,並可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向勞保局申訴等方式,主張您的權益,必要時再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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