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為某任前男友喜歡我想追求我,也為了想幫助我,才願意去當掉他珍貴的黃金項鍊。 而當完,那筆將近7萬8的現金,他還買了一個黃金戒指送給我防小人,拿給我5萬8,要我去好好解決我的債務問題,也說不用還給他,只希望我能夠真心愛他,變回以前活潑開朗的我就好了。 但是我們後面因為個性不合、情緒大爆發大吵架,就瞬間各走各的路,都毫無任何交集,也沒有聊天打電話給彼此,就這樣意外、也默默的分開了⋯⋯ 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收到他的訊息,但那訊息打開來看也不是什麼好事,而是叫我還給他7萬8,還貼了他郵局帳號設為公告給我看⋯⋯ 還諷刺的跟我說:現在妳都有錢交新男朋友了,那妳去跟他借錢還我7萬8啊,我不想要分手了還要聯繫妳 但重點是我當時是單身沒有男朋友,不知道他到底在胡說八道什麼 而我接收到這訊息也非常傻眼,因為已經跟他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了⋯⋯ 當初是他自願幫助我,也跟我說不用還;雖然我們意外分開了,但也沒談到要我還錢這件事情呀!而且,是他自願借的,更不可能寫「借據」當作證明⋯⋯ 他黃金項鍊當掉的金額 確實是7萬8沒錯 而黃金戒指也是他自願送的 只拿給我5萬8說要幫助我 但為什麼要我還給他卻是7萬8⋯⋯ 而直到現在,他一直在追討這筆錢 討錢的方式又很像討債集團,很想要找我麻煩,不然就是威脅、恐嚇我開我副本讓我難看讓我丟臉⋯⋯ 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我該還他錢嗎? 該回覆他訊息嗎? 該報警先備案嗎?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因為他現在已經失去理智 根本無法好好溝通了⋯⋯ 他只想要錢⋯⋯😭
您與前男友交往期間,對方因追求您並欲協助您解決債務,自願當掉黃金項鍊取得約新臺幣7萬8千元,其中5萬8千元交付予您,並稱「不用還給他」,僅希望您能真心愛他。此外,對方另以該筆款項購買黃金戒指贈送予您。雙方分手後,前男友突然要求您返還7萬8千元,並以類似討債集團之方式,對您進行威脅、恐嚇,揚言讓您難看、丟臉。您對於是否應返還款項、如何處理其騷擾行為感到困惑。
金錢性質之認定(贈與或消費借貸)
黃金戒指之性質
金額差異之爭議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恐嚇危安罪
強制罪
跟蹤騷擾防制法
本案目前應無直接涉及行政責任之問題。
無。
不建議直接還款:依您所述,該款項應屬贈與,您並無返還義務。若直接還款,可能被對方誤認為您承認有借貸關係,反而不利於您。
完整蒐集證據:請務必保留所有前男友傳送的訊息、對話紀錄、通話紀錄(若有錄音)等,特別是其威脅、恐嚇的言論,以及當初他表示「不用還」的相關證據。這些將是您未來主張權利或自保的重要證據。
明確回覆並警告:您可以考慮透過訊息或存證信函,明確告知前男友該款項為贈與,您無返還義務。同時,嚴正警告其騷擾、威脅、恐嚇的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若其不停止,您將採取法律行動。
報警備案或提告:
避免獨處:在事件處理期間,請盡量避免與前男友單獨見面或接觸,以確保自身安全。
諮詢專業律師:由於本案涉及民事贈與與借貸的認定、刑事恐嚇與跟騷法的適用,以及證據蒐集與法律程序等複雜問題,強烈建議您攜帶所有證據,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由律師評估最有利的處理策略,並協助您進行後續的法律程序。
關於前男友追討款項一事,依您所述,該筆金錢應屬贈與性質,您原則上並無返還義務。前男友的騷擾、威脅、恐嚇行為,可能涉及《刑法》上的恐嚇危安罪、強制罪,以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之規定。建議您應立即蒐集並保存所有證據,明確告知對方您無返還義務並警告其停止不法行為,若其仍持續騷擾,應立即報警備案或提出告訴,並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