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了網友加重誹謗,因為該網友汙衊我有在外面亂說「OOO欠人十萬」等不實訊息的指控,說該謠言是我所說,但我未曾發表類似言論,訴訟強調「誰主張,誰舉證」,我應該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說過這個言論
您因網友指控您散布「OOO欠人十萬」等不實言論,而對該網友提起加重誹謗訴訟。您主張您未曾發表過此類言論,並詢問在訴訟中應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說過這些話。
本案若經法院認定網友的言論構成誹謗,除了刑事責任外,該網友的行為亦可能同時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侵權行為,侵害您的名譽權。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您應得請求精神慰撫金及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例如要求對方刊登道歉啟事等)。
您所提起的「加重誹謗」訴訟,主要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之規定:
針對您的問題「我應該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說過這個言論」,在刑事誹謗案件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如下:
網友(被告)的舉證責任: 依據《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原則上應由「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網友(即本案的被告)負舉證責任,證明其所指控您散布「OOO欠人十萬」的言論為真實。換言之,網友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您確實有說過那些話。
您的舉證策略(證明消極事實): 雖然舉證責任原則上在於對方,但證明「沒有做過某事」(消極事實)在法律上確實較為困難。然而,您仍可透過以下方式積極準備,以強化您的主張並反駁對方的指控: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起訴網友加重誹謗一案,您應證明自己未曾散布不實言論。在刑事誹謗訴訟中,原則上應由指控您散布不實言論的網友負舉證責任。您應積極準備反駁對方證據,並蒐集所有能間接證明您未曾發表該言論的證據,以強化您的主張。建議您與專業律師密切合作,以應對訴訟程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