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條款對公開資訊之適用疑義

雙方對於本同意書內容及由合作關係取得之他方及第三人資訊應予以保密,除依法命或為執行本同意書之義務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說明、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公開、交付,若有違反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所受損害、所失利益、期待利益等)。 但合作關係是指拍影片 我站在街邊受訪大家都知道啊 而且要是影片發出來 影片上有我大家也會知道?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詢問關於一份同意書中的保密條款,該條款要求對「由合作關係取得之他方及第三人資訊」予以保密,並約定若有違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您的疑慮在於,若合作關係是拍攝影片,而您在街邊受訪,且影片最終會公開發布,那麼您在影片中出現的事實,是否仍受此保密條款的約束。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所涉保密條款,係屬契約當事人之間所約定的「保密義務」,其性質為民事契約責任。若違反此義務,原則上應依契約約定負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應屬民法上債務不履行之範疇(民法第227條、第233條等)。

針對您提出的問題,保密條款通常旨在保護「非公開」或「秘密性」的資訊,以避免這些資訊被不當揭露而造成損害。對於「由合作關係取得之他方及第三人資訊」的範圍,通常會依據契約目的、資訊性質及雙方合理期待來判斷。

  1. 資訊的公開性判斷:

    • 若您在街邊受訪,此行為本身即屬在公開場合進行,且影片的製作目的通常是為了公開發布。因此,您在影片中出現的事實,以及影片最終發布後,您作為受訪者被大眾知悉,這些資訊應屬「公開資訊」。
    • 一般而言,保密條款所欲保護的資訊,通常不包含已屬公開、或因合作關係的本質而必然會公開的資訊,除非契約中明確約定即使是公開資訊也需保密,或對「公開」有特殊定義。
    • 因此,您在公開發布的影片中出現的事實,應不致被認定為違反保密義務,因為這應屬合作關係本身所預期且必然會公開的資訊。
  2. 保密義務的範圍:

    • 然而,保密條款仍可能涵蓋其他「非公開」的資訊。例如,關於影片製作的內部細節、未公開的拍攝內容、合作方或第三方的商業機密、個人資料、或您與合作方之間的具體合作條件(如報酬、合約細節等),這些資訊若非經同意或依法令要求,仍可能屬於應予保密的範圍。
    • 因此,您應注意區分「您在公開影片中出現」這個事實,與「其他因合作關係而知悉的非公開資訊」。

二、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契約上的保密義務,原則上應屬民事責任範疇。除非所保密的資訊涉及營業秘密(例如:影片的獨家創意、未公開的行銷策略等),且您有不正當取得、使用或洩漏營業秘密之行為,才可能涉及《營業秘密法》的刑事責任。但依您所述,單純在公開影片中出現,應不致構成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若您所取得的「第三人資訊」涉及個人資料,則在處理、利用或揭露這些資料時,仍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但這與您在公開影片中出現的事實,應屬不同層次的法律問題。

參、處理建議

  1. 釐清保密範圍:建議您與合作方進一步釐清,該保密條款所指的「他方及第三人資訊」具體包含哪些內容,特別是針對因合作關係而必然會公開的資訊(如您在影片中出現的事實),是否明確排除在保密義務之外。
  2. 避免揭露非公開資訊:即使您在影片中出現的事實不構成洩密,仍請您謹慎處理其他因合作關係而知悉的非公開資訊,例如影片的製作預算、未公開的拍攝花絮、合作方的客戶名單等,避免不當對外說明或公開。
  3. 保留溝通紀錄:若有任何關於保密範圍的疑慮,建議以書面或可留下紀錄的方式與合作方溝通,以作為日後判斷的依據。

肆、結論

關於您在公開發布的影片中出現的事實,若此為合作關係的本質與目的,且該資訊已屬公開或預期將公開,則應不致被認定為違反保密義務。然而,您仍應注意其他因合作關係而知悉的非公開資訊,仍可能受保密條款的約束。建議您與合作方進一步確認保密範圍,以避免潛在的民事責任風險。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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