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UX設計接案驗收爭議與權益保障

您好,我想諮詢 UI/UX 設計接案的驗收與結案爭議。 本案合約金額 48,000 元(已全額付款),原定工期約一個月。我已於 7/24 完成設計修改,並於 7/30 通知業主完工、提出結案。 但業主因工程師失聯,表示需等待新工程師確認。我當時同意等待,但未約定延期期限。約三個月後,業主提出原先未約定的新增需求,並以尚未驗收為由拒絕結案。 合約約定,完工通知後五個工作天內,業主須回覆驗收通過或具體修改意見,否則視為驗收通過。業主主張當時已有回訊息,因此不適用此條款。 想請問:目前是否可認定我已履行合約義務?當時同意等待是否代表必須無限期配合驗收?若業主持續拒絕結案,我可以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UI/UX設計接案,合約金額新台幣48,000元(已全額付款),原定工期約一個月。設計師已於7月24日完成設計修改,並於7月30日通知業主完工、提出結案。然而,業主因工程師失聯,表示需等待新工程師確認,設計師當時同意等待,但未約定延期期限。約三個月後,業主提出原先未約定的新增需求,並以尚未驗收為由拒絕結案。依合約約定,完工通知後五個工作天內,業主須回覆驗收通過或具體修改意見,否則視為驗收通過。業主主張當時已有回訊息,因此不適用此條款。設計師欲諮詢是否已履行合約義務、同意等待是否代表無限期配合驗收,以及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涉及承攬契約之履行、驗收及結案爭議,主要應屬民事法律關係。

  1. 關於合約義務之履行與驗收條款之適用:

    • UI/UX設計接案,性質上應屬民法上之「承攬」契約。依民法第490條規定,承攬人(設計師)完成工作,定作人(業主)應給付報酬。承攬人完成工作後,定作人有受領及驗收之義務。
    • 依您所述,您已於7月24日完成設計修改,並於7月30日通知業主完工並提出結案,應已履行承攬契約之主要給付義務。
    • 合約中約定「完工通知後五個工作天內,業主須回覆驗收通過或具體修改意見,否則視為驗收通過」。業主雖有回覆訊息,但其內容為「需等待新工程師確認」,此一回覆應不符合「驗收通過」或「具體修改意見」之要件。因此,依據合約條款,本案應可主張已視為驗收通過。
  2. 關於「同意等待」之解釋與效力:

    • 您當時同意等待業主新工程師確認,但並未約定延期期限。在法律上,此種等待應有其合理期限,而非無限期。業主因自身內部因素(工程師失聯)導致無法及時驗收,此應屬業主之「受領遲延」或未盡「協力義務」。
    • 民法第234條規定,債權人(此指業主,因其有受領設計成果並驗收之義務)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業主遲延驗收,其風險應由業主自行承擔。
    • 約三個月後,業主提出「原先未約定的新增需求」,此已超出合理等待期限,且新增需求應屬契約變更或另行委託之範疇,而非原契約之驗收範圍。因此,當時同意等待,應不代表您必須無限期配合驗收,更不代表您有義務無償處理新增需求。
  3. 業主持續拒絕結案之法律效果:

    • 若業主持續拒絕結案,且其拒絕理由(如新增需求、未驗收)不具正當性,則業主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特別是受領遲延。您應可主張契約已履行完畢,並要求業主依約結案。

二、刑事責任

本案應屬民事契約糾紛,目前看來不涉及刑事詐欺或其他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法規之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發出書面通知,主張驗收通過並要求結案:

    • 建議您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等正式書面方式,向業主明確主張依合約條款,本案設計已視為驗收通過,並要求業主確認結案。信函中應清楚載明完工通知日期、合約驗收條款內容,以及業主未於期限內提出具體修改意見之事實。
    • 同時,應明確告知業主所提出之「新增需求」不屬於原契約範圍,若需處理,應另行議價簽約。
  2. 保留所有溝通紀錄:

    • 請務必妥善保存所有與業主往來的溝通紀錄(如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合約文件等),這些都將是未來主張權益的重要證據。
  3. 嘗試協商解決:

    • 在發出正式書面通知後,仍可嘗試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釐清雙方對合約條款及「同意等待」的認知差異,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4. 考慮法律訴訟途徑:

    • 若業主仍持續拒絕結案,且協商無果,您可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契約已履行、驗收已通過,並請求業主履行結案義務。

肆、結論

關於UI/UX設計接案的驗收與結案爭議,依據您提供的合約條款,您應可主張已履行合約義務且驗收已視為通過。當時同意等待並不代表必須無限期配合驗收,尤其在業主自身因素導致延遲且後續提出新增需求的情況下。建議您以書面方式催告業主結案,並明確拒絕新增需求,若協商無果,可考慮循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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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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