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抗告案之比例分擔與請求分析

情況:一審我是原告主張單獨扶養權跟扶養費,一審判跟前妻一人一個(小的歸我、大的歸前妻)然後各自負擔不給付對方扶養費。前妻針對扶養費抗告,主張一審審理我年所得85萬、她年所得45萬及我有房貸等相關債務但她有租屋,及主張車貸信貸屬於個人債務不能優於扶養費要求採取比例,後續抗告審理主張我房貸停繳。 問題:一、前妻年所得45萬無其他財產跟負債、每月租屋約一萬五,我年所得85萬有一筆父母贈與的農地無使用、有車貸跟信貸(房貸已停繳跟前妻共有房產進入法拍),本案法院抗告審理扶養費採取比例對機率高嗎?二、抗告法官開庭時有詢問對方是要追加扶養費?也問我要不要追加,我說要(因為小的跟老大差三歲,等於老大成年而小的還沒),年所得我高且到時候我會有軍人退休金那我爭取對方付扶養費機率高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原告)一審主張單獨扶養權及扶養費,判決結果為兩子女各歸一方監護,且雙方各自負擔扶養費,不互為給付。前妻針對扶養費提起抗告,主張其年所得較低(45萬對您的85萬),且有租屋費用(每月約1.5萬),而您雖有房貸等債務,但主張車貸信貸不應優於扶養費,並後續主張您房貸已停繳。您目前年所得85萬,有父母贈與農地(未使用),有車貸、信貸,房貸已停繳且與前妻共有房產進入法拍。前妻年所得45萬,無其他財產負債,每月租屋約1.5萬。抗告法官開庭時,曾詢問雙方是否要追加扶養費,您表示要追加,理由為小兒子尚未成年,而大兒子即將成年,且您所得較高並有軍人退休金。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扶養義務之判斷依據 依據《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扶養義務之履行,應依《民法》第1119條規定,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及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法院在審酌扶養費時,通常會綜合考量雙方之收入、財產、負債、必要生活開銷(如租金、房貸、車貸、信貸等)、子女之實際需求及生活程度等因素。

2. 關於扶養費比例分擔之可能性 本案前妻針對扶養費提起抗告,並主張雙方經濟能力差異及各自負擔之費用(如租金、房貸、車貸、信貸等),法院在抗告審理時,應會重新審酌雙方之實際經濟狀況。考量您年所得85萬,前妻年所得45萬,雙方所得確實有差距。然而,法院在計算經濟能力時,並非僅以年所得為唯一標準,亦會將必要之生活開銷及合理債務(如房貸、車貸、信貸等)納入考量,以評估雙方之「可支配所得」。

雖然前妻主張車貸信貸屬於個人債務不能優於扶養費,但實務上,法院在衡量扶養義務人之經濟能力時,會將其必要之生活支出及合理債務一併考量,以判斷其是否有餘裕支付扶養費。您所提及的房貸停繳及共有房產進入法拍,亦應屬影響您經濟能力的重要因素。

綜合上述,抗告法院應有較高機率會採取比例分擔原則,依據雙方扣除必要開銷及合理債務後之實際經濟能力,重新核定扶養費之數額及分擔比例。

3. 關於您請求前妻給付扶養費之可能性 您因小兒子尚未成年,且考量您所得較高,並有未來軍人退休金,而欲請求前妻給付扶養費。即便您的所得較前妻為高,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是共同的。法院在審酌時,會綜合考量雙方之經濟能力,而非僅以一方所得高低作為唯一判斷標準。若前妻年所得45萬,扣除其每月約1.5萬之租金及其他必要生活開銷後,仍有餘裕,法院應會命其依比例分擔小兒子之扶養費。

至於您未來的軍人退休金,雖然是可預期的收入,但在目前抗告審理階段,法院主要會以雙方「現有」之經濟能力為判斷基礎。然而,若法院認為您目前所得雖高,但因有較多債務負擔,而前妻在扣除必要開銷後仍有一定經濟能力,則您請求前妻分擔小兒子扶養費,應仍有機會獲得法院支持。

二、刑事責任

本案情境應不涉及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本案情境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情境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詳盡提供財力證明:請您與前妻均應向法院提出詳細的財力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所得證明(薪資單、扣繳憑單、報稅資料等)、資產證明(銀行存款、不動產、股票等,包含您父母贈與之農地現況說明)、負債證明(車貸、信貸、房貸餘額、法拍進度等,並說明這些債務的必要性及對您經濟能力的影響)、必要生活開銷證明(如前妻的租屋契約及繳費證明、您與子女的必要生活支出明細等)。透過這些資料,讓法院能更清楚地評估雙方實際的「可支配所得」。
  2. 強調必要支出與債務:在法庭上,您應清楚說明您的車貸、信貸及已停繳的房貸等債務,對您實際經濟能力的影響,並非單純的個人奢侈性消費,而是影響您扶養能力的重要因素。
  3. 主張子女實際需求:針對小兒子的扶養費,應提出具體的生活、教育、醫療等費用明細,以證明其實際需求,並主張前妻應依其經濟能力比例分擔。
  4. 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法院在核定扶養費時,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作為判斷子女扶養費數額之基準。您可以此作為參考,提出合理的扶養費請求。

肆、結論

本案關於扶養費之抗告審理,法院應會重新審酌您與前妻雙方之實際經濟能力(包含收入、資產、負債及必要開銷),並有較高機率採取比例分擔原則。即便您的所得較高,但若能證明您有較多必要支出或債務負擔,且前妻仍有餘裕,您請求前妻分擔小兒子扶養費,應仍有機會獲得法院支持。建議您應備妥完整財力證明,並清楚說明您的經濟狀況與子女需求,以利法院為公平之判斷。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9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