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今年要被徵收贈與稅儲蓄險保單,要保人是媽媽被保險人是姊姊。這份保單只有兩年一次的35000的費用入帳,為何會被徵收贈與稅(保單總價值35萬-當初簽訂的保額,目前保單價值解約可以拿到50萬) (同時姊姊的丈夫及丈夫有給他股票股票,價值170萬),姐夫說公司要贈與薪資30萬給姊姊) 我跟他們說贈與稅的規定是跟贈與人徵收而非受贈人,所以姊姊他們提到,他們因為這個稅金去查詢姊姊簽訂了一個私人協議,所以政府那邊記載所有贈與的稅金都要姊姊負擔。 然後姊姊因為與姐夫共同報稅,姊姊目前沒有薪資,所以姊姊的贈與稅轉扣到姐夫的帳戶。公司收到國稅局寄來的信件請公司預扣姊夫贈與稅。 這件事是成立的嗎?
您所詢問的案件,主要涉及姊姊被課徵贈與稅的相關問題。具體而言,包括媽媽為姊姊繳納儲蓄險保單費用、姐夫贈與姊姊股票,以及姐夫公司擬贈與姊姊薪資等情況。此外,您提到姊姊曾簽訂私人協議,約定由其負擔贈與稅,且國稅局似已要求姐夫的公司預扣姐夫的贈與稅款。本案核心在於釐清贈與稅的課徵主體、標的、稅額計算,以及稅款追繳的合法性。
本案主要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屬於行政法範疇。
贈與稅之課徵對象與標的: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
贈與稅免稅額:
國稅局向姐夫公司追繳稅款之可能性:
本案目前描述的事實,主要涉及贈與稅的行政課徵與追繳,尚無直接證據顯示有故意逃漏稅等刑事責任。若有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行為,則可能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刑事責任。
本案目前未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姊姊被徵收贈與稅的案件,應屬《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範之行政責任。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即媽媽或姐夫)。國稅局向姐夫公司要求預扣(實為強制執行)贈與稅款,應係針對姐夫作為贈與人有未繳納之贈與稅款所採取的合法追繳措施。建議您姊姊與姐夫應詳細釐清國稅局的核定內容,並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