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欲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因債權人可能有受領遲延情形,擬以提存方式清償債務,並詢問相關程序及應備文件。
依民法第326條規定:「債權人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清償人得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之。」債務人應可透過提存方式完成清償。
依民法第329條規定:「債權人得隨時受取提存物,如債務人之清償,係對債權人之給付而為之者,在債權人未為對待給付或提出相當擔保前,得阻止其受取提存物。」
依民法第330條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十年內行使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確認提存要件
準備文件
向管轄提存所聲請
後續處理
考量本案涉及民法提存之規定,建議債務人應先確認債權人受領遲延之事實,備妥相關文件後,依法向管轄提存所辦理提存程序。提存完成後,應妥善保存提存收據及相關文件,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