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已取得法院調解筆錄作為執行名義,經向國稅局調查債務人財產,僅查得名下有一台機車。當事人欲向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需了解相關法律程序及可行性。
考量本案債務人現有財產狀況,建議先進行更廣泛的財產調查,並評估其他執行方案的可行性。若機車確為債務人維持基本生活所需,則應考慮其他替代性執行方式或協商還款方案。同時建議保全權利,等待債務人財產狀況改善後再行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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