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外籍配偶 跟我爸一開始有婚姻可是分居之後我媽在外面生了一個小孩 小孩報我爸的戶口 被我爸發現 跑去法院申請離婚以及小孩不是他的 所以法院判離婚 小孩牽出去 小孩一出生(台灣出生)我媽人不見了 小孩目前由我照顧(我是大女兒27歲)小孩目前9歲沒證件也沒辦法讀書該怎麼辦 也想請問 這個小孩在台灣出生有出生證明他還會被遣返回去嗎
依民法第1094條第3項規定,姊姊作為利害關係人,應可向法院聲請指定為監護人。考量:
本案兒童應可依國籍法相關規定申請歸化:
基於以下因素,本案兒童應不致面臨立即遣返風險:
考量本案兒童可能涉及監護權及國籍問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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