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產借名登記之產權狀保管風險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共同購買房屋只登記在一人的情況下,已有簽訂借名契約書 但是對方要求要土地產權或房屋產權一人保管一張,否則就要去做設定 我想請問是可以讓對方保管一張產權嗎?會不會有甚麼風險呢? 我不想讓他做設定,我怕對方之後會耍賴不註銷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共同購買房屋但僅登記在一人名下之情形,雙方已簽訂借名契約書。對方要求保管一份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狀,否則要求辦理抵押權設定。當事人擔心讓對方保管權狀或辦理設定可能產生風險。

貳、法律分析

一、不動產物權登記之效力

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之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本案房屋登記在一人名下,依民法第759條之1規定,應推定登記名義人適法享有該權利。

二、借名登記之法律關係

  1. 借名登記實質上應屬民法上之信託關係
  2. 雙方已簽訂借名契約書,可作為權利義務關係之依據
  3. 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權利義務應依借名契約約定事項處理

三、權狀保管之風險評估

  1. 所有權狀僅為證明文件,非權利憑證
  2. 交付權狀予他人保管可能產生下列風險:
    • 權狀可能遭不當使用
    • 可能遭偽造或變造
    • 保管人可能否認收受或拒絕返還

四、抵押權設定之風險評估

  1. 設定抵押權將限制所有權人之處分權
  2. 抵押權塗銷需經抵押權人同意
  3. 若對方拒絕配合塗銷,需透過訴訟程序解決

參、處理建議

  1. 不建議同意對方保管權狀或設定抵押權之要求

  2. 替代方案建議:

    • 將借名契約書辦理公證
    • 約定具體違約金條款
    • 委由第三方(如律師)保管權狀
    • 明確約定未來產權移轉期限及方式
  3. 如必須交付權狀,建議採取下列保全措施:

    • 製作權狀保管切結書
    • 詳實記錄交付過程
    • 保留權狀影本及相關文件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不動產物權之重要權益,建議當事人:

  1. 不宜同意對方保管權狀或設定抵押權之要求
  2. 應透過其他替代方案保障雙方權益
  3. 如有必要可聘請專業律師提供進一步諮詢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