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所有法律及行政命令,從各級法院判決案例判斷以下事情如何解決:屏東縣政府在我家的土地上開一條道路,因為設計不良及施工不慎,把山上的水往下引,造成全村淹水,現在要再次徵收我家的土地進行河道拓寬及改善工程,請問我該採取什麼行動?你寫法律對我有利?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規定,政府因水利事業等公益需要,得徵收私有土地。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3條規定,需用土地人應擬具詳細徵收計畫書,並應進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
考量本案涉及國家賠償及土地徵收雙重法律問題,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