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積體電路晶片是否可依我國專利法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之法律問題。
依據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發明專利以外文本申請者,應備具說明書、至少一項之請求項及必要圖式。」同條第2項規定:「新型專利以外文本申請者,應備具說明書、至少一項之請求項及圖式。」
積體電路晶片應可依上述規定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但需符合以下要件:
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第2條規定:「專利之審查官分為專利高級審查官、專利審查官及專利助理審查官。」此意味著積體電路晶片專利申請案將由具備專業資格的審查官進行審查。
若需以外文提出申請,依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可選擇以下語言:
關於積體電路晶片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的問題,應可依現行法規提出申請。建議申請人依據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備妥完整申請文件,並由專業專利審查官進行審查。同時建議評估是否需要同時申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以獲得更全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4-15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